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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施行的《解释(二)》:HR与打工人最该关心的6条(精选)


这6条直接影响“社保、二倍工资、无固定期限、服务期、在职竞业、违法解除空档期工资”等高频争议。法条原文保留,后附“要点速读+实操建议/维权提示”。

第十九条|社保:免缴约定无效 & 补缴后的利益回转


法条原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有前款规定情形,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后,请求劳动者返还已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要点速读

“免缴社保”一律无效;未缴=劳动者可解除并获经济补偿。

单位事后补缴,可就另行支付的社保费补偿主张返还;个人应缴部分可依法追偿。

实操建议(HR) 入职即参保,月度核对;补缴要书面沟通并区分“经济补偿金”与“社保费补偿”。
维权提示(劳动者) 定期截取缴费记录;解除前确认补缴是否完成与范围。



第六条|二倍工资:计算口径统一




法条原文
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的二倍工资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该月实际工作日计算。




要点速读


二倍工资按月计;不足月按实际工作日折算,统一口径。

适用自入职满一月后未签书面合同的期间。

实操建议(HR) 入职即签;对短期/试用也要书面合同,避免跨月。
维权提示(劳动者) 保存入职、考勤、工资凭证,便于精确计算。



第九条|“视为无固定期限”后不再叠加二倍工资




法条原文
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请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点速读


连续一年未签即法律视为无固定期限;该期间不再支持二倍工资。
实操建议(HR) 切勿拖到一年后;一旦“视为”,需尽快补签。
维权提示(劳动者) 证明工作连续性,直接主张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十二条|服务期 + 特殊待遇:可按比例赔偿




法条原文
除向劳动者支付正常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并提供特殊待遇,劳动者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请求劳动者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实际损失、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已经履行的年限等因素确定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要点速读


落户、住房/车辆补贴、昂贵培训等“特殊待遇”与服务期绑定,提前离职可按实际损失×未履行比例赔偿。
实操建议(HR) 写清待遇价值、绑定关系、计算公式与举证材料。
维权提示(劳动者) 核对是否享受过待遇与价值评估;若单位有过错,可减责。



第十四条|在职竞业:对象精准、范围适度




法条原文
用人单位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在职期间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以不得约定在职期间竞业限制、未支付经济补偿为由请求确认竞业限制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点速读


涉密核心岗位,在职竞业可有效,不以补偿为生效要件
实操建议(HR) 严控对象,明确“竞争业务/地域/期限”,配套保密分级与证据链。
维权提示(劳动者) 未接触商业秘密可主张不适用;范围/期限过度可请求限缩。



第十八条|违法解除的“空档期工资”




法条原文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可以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决定作出后至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前一日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点速读


违法解除且合同可继续履行时,空档期按“正常劳动的固定薪酬”补发(基本/岗位/固定津贴为主),绩效不当然计入。

双方有过错各自分担。

实操建议(HR) 区分固定/浮动薪酬并留痕;被判恢复要迅速安排复岗。
维权提示(劳动者) 提供固定薪酬证据(合同、工资条、社保申报基数)并积极配合复岗,避免被认定有过错。



德道温馨提示


这6条覆盖社保、合同管理、用工稳定、人才流动与救济口径的关键场景。建议HR做一次“制度体检”;打工人则留存证据、对照要点快速判断权利边界。需要清单/模板,可在评论区留言“解释二”。

最高法明确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均无效,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9月1日生效在即!企业如何应对?德道人力深耕人力资源领域15年,深谙规定细则与应对之道,现在致电:0571-85090289 / 13867173690(同微信),可免费深度解读,前20名获赠专属用工风险评估,2分钟自测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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